科学认识“一带一路”防灾减灾国际合作
时间:2022-07-06 13:09:39 来源:科普之家 作者:减灾与应急管理学者 栏目:安全 阅读:93
一、“一带一路”综合防灾减灾重要性与迫切性
“一带一路”沿线是世界上自然灾害种类最多,灾害危险最大、灾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气候变化背景下居高不下的自然灾害风险,严重威胁着“一带一路”沿线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峻制约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响应与参与能力。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从综合防灾减灾角度,剖析未来“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区域与关键问题的综合防灾减灾研究议题与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孕灾环境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地理环境复杂且差异巨大,跨越高寒、高陡、高地震烈度区及太平洋和印度洋季风区,孕灾环境稳定性差。从致灾因子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处于世界环太平洋和北半球中纬度两大自然灾害带中,各类自然灾害频发,域内分布着全球频发的地震带。从灾害成因类型上来看,几乎所有的致灾因子都在“一带一路”区域有分布。从灾害复杂性来看,“一带一路”地区灾害复杂性凸显,气候变化背景下各类灾害突发、串发和并发现象增多增强,突出表现为多灾种、灾害链和灾害遭遇,跨境巨灾频发。从承灾体及其灾害防御能力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城镇和居民点密集,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欠发达,抗灾能力弱,尤其应对巨灾能力不强,且往往无法单独应对。从灾害风险总体水平来看,由于“一带一路”区域高密度人口和低发展水平,使得自然灾害较其他国家更为严重,灾害对社会的冲击作用更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灾害风险水平明显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而中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灾害风险水平在“一带一路”中又居前列。从长远发展来看,“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大量基础设施和交通、通信、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初步估算仅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需求就高达8万亿美元,未来10年中国在“一带一路”的投资总额预计高达1.6万亿美元。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和经济整体呈增长趋势,经济占全球总量的比重持续增加。综上可知,气候变化背景下的重大自然灾害风险严重威胁着“一带一路”安全建设和我国境外投资安全。
从2014年开始,在我国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一带一路”,且提及次数增多,领域拓展。从2014年的“抓紧规划”,到2015年的“推进合作”,再到2016和2017年连续两年定调“扎实推进”,再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更具体的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再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方位推进国内和国外参与共建”,再到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促进全球化向包容性发展,得到了联合国的倡议支持,已成为全球治理背景下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体现了中国的大国责任担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范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的支持和参与。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即国家“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三处涉及到“一带一路”,包括两个防灾减灾主要任务和一个重大项目。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防范自然灾害风险是构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要“切实推进‘一带一路’安全保障”。在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再次强调要要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体系,坚决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在即将到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与颁布之际,可以预期的是“一带一路”建设将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编制国家“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及“一带一路”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也是化解重大风险的科学实践。在此背景下,从战略层面全面梳理和分析“一带一路”防灾减灾的关键问题与重点区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科学意义。
二、“一带一路”综合减灾国际合作意义重大
在全球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新型挑战的新形势下,“一带一路”建设兼具发展和安全作用,对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仙台框框减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带一路”倡议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也是国家“十四五”发展期间的重要动力之一。
“一带一路”是全球高自然灾害风险区,面临着台风、滑坡、洪水、风暴潮、沙尘暴、干旱、热害、冷害、野火等各类灾害风险。尤其是中国周边的国家和地区是“一带一路”域内中自然灾害风险最高的区域。根据综合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排名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域内中自然灾害风险排名前10个国家依次为菲律宾、孟加拉国、越南、老挝、缅甸、印度、不丹、柬埔寨、泰国、尼泊尔。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经济欠发达,抗灾能力弱,防灾减灾救灾国际合作作为“一带一路”域内国家共同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各国间的“最大公约数”,易于合作,有助于促进民心相通。
三、“一带一路”综合减灾国际合作的建议
“一带一路”地区急需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8月17日“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8项要求中明确“切实推进安全保障”。防灾减灾对“一带一路”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亟需从以下多个方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中亚、东南亚地区地震构造环境探察和震害预测研究。
在区域地震活动性分析的基础上,合作编制亚洲地震构造图,绘制区域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开展跨越板块边界的综合地球物理观测,建立不同区域不同尺度的工程结构地震易损性和震害大数据库,推广我国活动断层探测、地下结构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结构震害预测等技术标准,发展适合这些国家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制定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既服务当地防震减灾工作,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提高我国各项国际重大工程、企业、市场的安全。
二是研发部署“一带一路”区域地震灾害预警与快速响应示范系统。
其一是示范系统建设。在示范系统的研制与实践过程中,形成有区域特色的台站建设技术标准、适合区域地壳速度结构的地震速报方法、本地化的速报软件、预警应用软件及移动信息发布软件。
其二是示范标准的制定与推广。通过联合建设示范台站、构建区域地震速报与预警方法、制定区域速报与预警技术系统标准、规模化的技术与理论培训,促进我国先进的地震台网技术向相关国家转移。
其三是技术培训与合作交流。包括我国先进防震减灾技术的传播、“一带一路”地震灾害高风险国家的防震减灾相关人员培训。
三是提高“一带一路”区域气象水旱灾害综合监测和数据共享能力。
建设“一带一路”区域天地空一体化的极端气象灾害监测网,提升“一带一路”极端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提升观测网运行技术支撑能力,保障观测设备的计量测试、运行监控和可靠运行。建立观测数据汇集共享系统,建设数据存储、分发系统开发及相配套的硬件系统,保证我国各部门及“一带一路”其他国家资料使用部门资料共享。
四是提升“一带一路”区域气象水旱灾害预报预警能力。
其一是联合建立中亚气象与水旱灾害预警联合中心,重点开展区域数值预报模式优化,中亚区域以及高原上游地区主要气象、水旱灾害机理研究及预报预警技术研究,联合开展区域气候变化研究,加强对中亚国家灾害风险管理研究与应用合作。
其二是建立青藏高原周边南亚、东南亚经济合作区域综合观测多信息再分析技术系统,完善青藏高原周边南亚,东南亚经济合作区域灾害性天气的多尺度精细化预报技术。
五是提升中亚和南亚地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与风险管理能力。
其一是地质灾害形成机理与判识研究,尤其是气候变化引起冰雪消融对地质灾害的影响,冰湖溃决洪水-滑坡、泥石流灾害链效应,潜在地质灾害判识。
其二是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预警关键技术研究,尤其是地震与暴雨不同组合工况下地质灾害情景模拟与风险分析。
其三是重大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与风险管理。尤其是研发适用于沿线各国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平台,集成我国现有的地质灾害防治标准、技术,进行适合于各国的本土化处理的风险管理技术系统。
六是提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其一是建立印度洋—太平洋区域气象与海洋灾害联合预警中心。研发印-太区域内国家气象与海洋形成机理和预报方法等共性问题,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热带气旋及其次生灾害预警和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救援和专家决策等气象与海洋防灾减灾一体化平台系统。
其二是完善海上丝绸之路东段(泛南海区域,包括马尼拉海沟、中国南海、印度洋西部),海啸地震监测系统,提升预警技术研发能力。
七是开展“一带一路”区域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价研究。
一方面,深入调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类型、灾害风险时空分布和灾害管理体制机制等,建立“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风险综合数据库。
另一方面,识别“一带一路”沿线主要自然灾害风险,建立“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自然灾害风险评价模型,评价“一带一路”沿线的自然灾害风险。
八是形成“一带一路”区域内地震应急救援国际合作联动机制、联动标准及联动准备能力。
开展区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区域国际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及规范和标准研究、联合救援现场行动虚拟协调技术系统研发,面向不同对象的多元化地震专业救援培训模式及多国救援联合演练模式研究,开展专业城市搜救队伍培训及联合演练,提高区域内地震灾害多发国家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九是提升“一带一路”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保障能力。
其一是优化集成服务系统,将我国现有的多个防灾减灾工作中稳定运行的业务系统,包括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MICAPS)、卫星应用服务系统、道路交通灾害预警服务系统、海洋运输服务系统、地震、地质等突发灾害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以及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服务平台等,升级为建立不同语言需求的运行系统,集成后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为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灾害防御以及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服务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其二是建立灾害防御应用示范基地。根据中亚、青藏高原周边和印太沿海三个不同区域的灾害防御重点需求,依托三个灾害联合预警区域中心,建立防灾减灾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等综合技术推广示范基地。中亚区域重点开展地震、水旱、生态灾害防御示范推广;高原周边区域重点开展山地灾害防御示范推广;东南亚、南亚沿海各国重点开展台风等海洋灾害防御示范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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