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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三振出局法律制度

时间:2022-07-05 23:48:51 来源:科普之家 作者:科学摘要 栏目:百科 阅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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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美国的三振出局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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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振出局本来是一个棒球比赛的术语。

这里的“振”是指击球手挥动打棒球的球棒。三振就是指击球手连续三次挥舞球棒击打棒球。投手连续投出三个好球,导致击球手没有击打到。这种情况下,对投手来说就是夺得了一个“三振”,夺得“三振”次数的多少,是评价一个棒球运动员优秀程度的最重要指标。对挥舞球棒的击球手来说,他就是被“三振”了,裁判会判这位连续三次失败的击球手“出局”。

(棒球比赛中挥舞球棒的击球手)

因为这个棒球术语非常形象,很具有动态画面感。1993年华盛顿州在制定刑事法律过程中,就取名为《三振出局法案》。该法案的内容简要来说就是:如果被告人曾经两次被判决认定犯重罪,则该被告人在第三次犯重罪时,应当判处无期徒刑。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联邦法典对重罪的定义是:某一罪行,其法定刑下限至少为1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即为重罪。

华盛顿州《三振出局法案》本质上属于刑法上的累犯加重处罚制度。美方各州制定此类法律规定的原因是,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各州出现了较大范围的犯罪浪潮,这波浪潮的重要特征是,累犯比率不断升高、犯罪嫌疑人年龄层次逐步降低、有组织犯罪、恐怖犯罪数量日益增长。

(各州出现了较大范围的犯罪浪潮)

下面,用一个案件来举例说明这波恶劣的犯罪浪潮的严重性。为免呕吐,大幅减少具体描写,请谅解。

理查德·科廷汉姆于1946年11月25日出生于纽约布朗克斯地区的一个普通中产阶级家庭,在中小学阶段性格内向,少与人交往。高中毕业后,理查德·参加工作,主要是做计算机操作员。

(理查德·科廷汉姆连环杀人案被害人)

1967年8月11日20点30分左右,纽约地区,24岁的女教师南希·沃格尔在回家途中被理查德·用绳子勒住拖到隐蔽处想要实施强奸行为,因拖行距离太远,南希被勒死了。理查德开车将尸体运到郊外抛尸,将其抛到了一辆废车里。

1977年12月22日晚,理查德在纽约时代广场附近藏于暗处,突然袭击下晚班回家的女医生玛丽·安卡尔。理查德将玛丽勒晕后入驻小旅馆,在房间里对玛丽进行了三个小时的性虐待并最终勒死。理查德当夜开车抛尸郊外。警方于1977年12月25日发现尸体,尸体状况为:裸体、全身遍布咬痕和淤青、乳房和生殖器附近有很多烟头烫伤痕迹、嘴上粘着胶带、左乳头缺失、死因为勒杀。

1978年3月12日晚,理查德在纽约地区克劳斯酒吧遇到公司职员凯伦·希尔,理查德在凯伦去卫生间时,将药物三唑伦放在凯伦酒杯中,凯伦被迷晕后,理查德把凯伦带到了暗巷里施暴。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有一辆警车从隔壁街道驶过,理查德因为恐惧,将凯伦推下了下水道离开犯罪现场。3月13日中午,一丝不挂的凯伦在下水道获救。

(纽约时代广场)

1978年10月15日22点左右,理查德与性工作者苏珊·盖格到时代广场旁边的小旅馆进行性交易。进入房间后,理查德骗苏珊喝下含有三唑伦的饮料,将其绑起来开始虐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保洁员敲门,理查德因为恐惧,只穿一条内裤就跳窗离开犯罪现场。

1979年12月13日晚,理查德在纽约地区的一个酒吧遇到性工作者迪哈·贾基里、克莱斯·汀(化名,该死者身份未公开),三人一同前往小旅馆进行性交易。理查德将两人迷晕、捆绑,长时间进行虐待,将两人头部和手臂割下,纵火破坏现场。尸检显示,两人生前都遭到了长时间性虐待,身上有很多烟头烫伤和咬伤,迪哈左右乳房缺失,是用刀活活割下。两人均死于勒杀。

1980年5月6日,理查德在新泽西州伦克劳斯旅店虐待杀害19岁女大学生瓦莱丽·安·斯特里。尸检显示:尸体赤裸、两手被反铐、全身伤痕遍布、肋骨被打断四根、嘴部有胶带痕迹、遭生前性侵、死于勒杀,生前服用含三唑仑的饮料。手铐上提取到理查德指纹、尸检提取精液与理查德DNA一致。

1980年5月15日晚,理查德在纽约地区麦迪逊大道的小旅馆中,强奸并虐待25岁性工作者简·玛丽·安·蕾娜,玛丽的双乳被割下挂在床头两侧,然后被勒死。理查德肢解尸体后纵火并离开现场。

另有一个更加激起民愤,最终推动立法的案件,该案的被告人是理查德·艾伦·戴维斯。

理查德·艾伦·戴维斯于1954年6月2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地区,戴维斯曾经被判决犯抢劫罪、盗窃罪。1993年10月1日,戴维斯潜入被害人波莉·克拉斯(死亡时年仅12岁)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家中,持刀绑架波莉。波莉被戴维斯实施了残酷的性虐待,在强奸之后将其杀害。因戴维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在加利福尼亚州引起了极大的民愤。

(被告人理查德·艾伦·戴维斯)

该案的发生,推动加利福尼亚州快速通过了三振出局法案。戴维斯于1996年被判处死刑,目前在加利福尼亚州圣昆廷州立监狱等待执行死刑。宣判时,戴维斯在法庭中用双手向法官及全体旁听人员做了一个极为下流的手势。主持审判的托马斯·哈斯廷斯法官本来不太喜欢判决死刑,但也被戴维斯的下流手势激怒了,哈斯廷斯法官当庭告知戴维斯:判决死刑对法庭来说是非常艰难而痛苦的,但你今天的下流行为,让法庭对于判决你的死刑感到非常轻松。

庭审证据显示,戴维斯是有印第安及英吉利血统,父母在其11岁时离婚,随父亲生活的戴维斯没有得到父亲的妥善抚养,其父亲曾经两次再婚,戴维斯与两位继母关系不好,年少的戴维斯喜欢携带手枪和刀具、经常折磨杀死小动物,多次犯罪,高中后即进入社会。1973年,戴维斯涉嫌枪杀沃利斯。同年,戴维斯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2006年,戴维斯曾经在监狱因为吸食鸦片过量中毒昏迷。说真心话,我觉得戴维斯确实应当判处死刑。

上述两个案件,只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恶性暴力犯罪浪潮的极端例子。实际上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连环杀人事件数量有所增加,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顶峰。波士顿东北大学犯罪学家詹姆斯·艾伦·福克斯说,20世纪最后三十年间,美国至少抓获了200多名连环杀人凶手。加拿大犯罪学家迈克尔·阿恩菲尔德表示,当时警方处理的连环杀人事件越来越多,工作负担极为沉重,围绕这些类型的凶杀案所进行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仅仅只是统计杀手数量。

(波士顿东北大学犯罪学家詹姆斯·艾伦·福克斯)

加拿大历史学家彼得·弗伦斯基说,造成犯罪浪潮的因素可能有:媒体和公众对连环谋杀案的大量曝光造成的滚雪球效应;州际高速公路的发展为一些杀手提供了更广阔的地理环境进行远途杀戮;不少二进宫或三进宫的罪犯说,他们的父亲从战场回来时都有心理创伤。

(加拿大历史学家彼得·弗伦斯基)

无论是什么原因,20世纪七八十年代恶性暴力犯罪浪潮引发了公众的不满,要求对于屡犯的刑事被告处以比初犯更重的刑期。因此,华盛顿州才制定了《三振出局法案》。该法案通过后,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支持和坚决拥护,政治效果和社会反映相当良好。

联邦政府见状立马跟进,第103届国会于1994年9月13日通过联邦三振出局法案,全名为《1994年暴力犯罪控制及执法法案》。随后,各州纷纷有样学样。

1994年11月8日,加利福尼亚州制定该州的三振出局法。主要内容是:如果被告人这辈子得到第三个重罪判决,便会因为有期徒刑被大幅提高,而实际上等于无期徒刑。在各州当中加利福尼亚州执行三振出局法最为彻底,该州监狱在押人员数量也全国第一。

从这个全国第一来看,三振出局法可能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下面就简单说一说三振出局法的不足之处。

有研究指出,罪犯在第三次重罪被追捕时会更加不顾一切地逃避,因此更可能攻击警察,造成更多警察受伤。

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凡有窃盗、强盗、侵入住宅前科的被告人,再犯价值400美元以下的窃盗行为也会被升级归类为重罪。加里·厄文曾经实施侵入住宅盗窃、持刀抢劫行为,加里第三次因窃盗高尔夫球棒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杰里·德维恩·威廉姆斯曾经两次入户盗窃,一次既遂,一次未遂,第三次因为从孩子们手中抢走一块披萨饼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窃盗高尔夫球棒、抢走一块披萨饼,有期徒刑25年,这种量刑分明已经失当。

另一个更夸张的案件发生在德克萨斯州,被告人威廉·詹姆斯·卢美尔于1964年盗刷信用卡80美元;1969年,伪造支票案价值28.36美元;1973年,威廉从事冷气维修工人,收了客户款项之后没有进行维修,被控告诈欺客户120.75美元。刚好德克萨斯州于1974年通过了三振出局法案,所以,威廉l被判了无期徒刑。也就是说,威廉因为三次一共230美元左右的财产犯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夸张、荒唐!!

更甚者,在加利福尼亚州,被起诉和定罪的被告人可能因为一案面临多重“三振”(理论上来说是四振、五振);此时,可能会被同时给予两个以上独立的但都超过25年的刑期,总刑期可以达50(75或100)年至终身监禁。 加利福尼亚州三振法家庭联合会等组织对此提出了严重批评。

该联合会的统计学家提出,1990年代犯罪率之所以普遍下降,统计方法上有坚实证据支持的四个原因是:警力增加、监狱受刑人增加、堕胎合法化、毒品快客古柯碱不再流行。这种下降的原因并不仅仅是三振出局法。

同时,被告人威廉·詹姆斯·卢美尔也因为夸张、荒唐的无期徒刑上诉至最高法院并得到受理。

2003年3月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的多数意见认为,三振出局法并不违反“禁止酷刑与非常刑罚”的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撰写多数意见的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分析了加州严重的罪犯累犯问题,以合理根据进行审查,联邦最高法院总结道: 我们并不是作为“超级立法机关”对这些政策决断做事后评价。加利福尼亚州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明显加强对于习惯性重罪加重刑期,有益于达成在犯罪司法系统目标,这就足够了。的确,被告人的刑期是很长。但是,这反映了一个理性立法判断,即犯下严重或暴力罪行的被告在累犯时必须被重判,这应当遵从。

最高法院的裁决维持了三振出局法的合宪性。但也进一步导致了问题的恶化。

(最高法院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

美国在2010年时拥有全世界1/4的监狱人口,联邦级和州级监狱合计超过200万人。这造成了极大的财政负担、社会生产力降低、以及家庭破碎。监狱中超过6成的囚犯是黑人和拉美裔。

(拥挤不堪的监狱)

2015年4月28日,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承认,他1994年签署的三振出局法案和一系列重刑法案带来诸多不良后果,美国只有世界5%人口,却有25%的囚犯,这些政策应该做出改变。

2015年7月16日,奥巴马参加“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大会并发表演说,大监禁让整个国家衰退,必须做改变。

以上就是关于三振出局法案的一些简要情况,有说好的,有说不好的。本文读者应当多为警务人员,肯定自有判断。

我曾经是警务人员,也曾经参与上千件恶性暴力犯罪及毒品犯罪的刑事审判工作。我在审判工作中的一些感受,可以用下面几句话来表达:

《尚书·虞书·舜典》记载:“眚灾肆赦,怙终贼刑。”皋陶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由于失误给别人造成伤害,是可以赦免的;如果他是一贯故意做坏事,则要给以严厉的制裁。

《论语·宪问》记载:“子曰:贫而无怨难。”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生活贫苦、无法维生,肯定会心生怨气、口出怨言,更有甚者会实施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马克思在《“模范国家”比利时》一文中指出:“犯罪行为随着赤贫现象的增长而增长。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指出:贫困给工人的选择只有慢慢地饿死,立刻自杀,或者随便什么地方见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只要有可能就拿走,干脆说就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三卷文章《人口、犯罪率和赤贫现象》记载:违法行为通常是由不以立法者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因素造成的。

我认为,皋陶、孔子、马克思、恩格斯说的都有道理,把这些道理结合起来学习,可能会对《三振出局法案》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结尾部分:

摘要:

美国的三振出局法律制度

作者:朱川(zhuchuan_214@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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