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与反垄断,解读历史真相的核心钥匙
时间:2022-07-05 04:21:09 来源:科普之家 作者:靠谱的阿星 栏目:前沿 阅读:46
作者:靠谱的阿星
在2019年之前,互联网圈内很多人创业者包括投资机构的底层原则是:做到细分市场的垄断。华尔街投资教父彼得·蒂尔亲传心得——“失败者才去竞争,创业者应该选择垄断。”这在行业上升红利期时候,所有市场准入者都是相信这种“成王败寇”的强者逻辑的。这些年市场上的热钱基本上是奔着让投资对象成为某个细分市场的NO.1去的,这是资本的本性,“跑马圈地”胜过于一切空洞的画饼和炫目风口概念。
由于去年11月12日阿星写了一篇《互联网“反垄断”号角响起,平台经济游戏规则或将改写》,结合最近的热点依然不过时。以下文章内容不针对任何公司,过去你说某公司不能算垄断,他说你在侮辱他的实力;现在这个敏感时期你说某公司是垄断,又容易被人说成是不怀好意地落井下石,或乘机发泄私人恩怨,因此不要对号入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笔者将从一个更加宏观历史视角看待“垄断与反垄断”的斗争,探索这个极有研究价值的学术选题。
01
“垄断”形成的秘密与画皮
“垄断”又名“独占”,带有对于资源和市场的排他性独享效益,独占某一块市场是获利的最高阶段,是古今任何商人的毕生之追求。
在原始市场经济之中,往往利用权力资源进行的独占的商业集团会成为众矢之的,成为人们眼中的“寻租者”;而采用在价格竞争、并购竞争或者使用起诉等手段来干掉所有对手,而成为唯一胜利者,则会受人尊敬。这与狼群中的头狼凭借孔武有力和英明神武成为老大之后,其他狼必须在其指挥下行动并且给予他最大的猎物分配的道理是一样的,这基本上也是人类群体的一种“契约”。
不同于狼群之中,单一个体对单一个体的搏杀;在人类商业竞争竞争之中,其实从一开始就跳过了原始市场经济的个体拼杀阶段。
“强者”往往是一个掌握了资本优势的“利益集团”,而往往选用前台的利益代言人去参与和个体竞争;而利益集团的筹码往往来自于其他领域垄断所积累的资本,而普通个体的筹码是他们的商业计划书和一腔热情,厉害一点的是有独创专业技术,后者很容易成为控股和兼并对象;因此利益集团是采用“十则围之”的兵法,来取得市场竞争的地位,再由小垄断积累而成大垄断;再由大垄断吞并其他领域,无往而不利。因此垄断资本对于社会资源的控制对渴望公平化的绝大多数人而言无异于真正的“利维坦”巨兽。
吊诡之处在于,垄断资本主义正义基础在于“市场主体公平”和“自由竞争”,只要在原始资本市场阶段的“契约”依然有效,那么垄断就能一直进行扩张,并且一直受人敬仰。这也是为什么国内受西方培训的经济学家格外愿意做市场原旨主义和自由资本主义吹鼓手的深层原因,不是他们被洗脑而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02
中西方的垄断演变不同
无论是欧美历史还是中国的历史,从古至今都是一部垄断与反垄断的历史。很多对欧美国家近500多年来一直是由垄断巨头把持并进行迭代的历史相对比较熟悉,但如果把垄断资本定义为“私人占据更多社会资源和生产财富并成为顶级剥削者”的角度来看,实际上是可以做出一个横向对比的。
大航海时期是由各个封建主王室贵族直接参与谋划在亚非拉农耕和狩猎地区进行资源掠夺和开采来积累巨额的财富,当时的征服工具还是来自中国发明的火药和指南针造船技术;封建主利用搜刮而来的财富去发展军事和工业开疆辟土,满足贵族的穷奢极欲等;而相关冒险行为的出资人大多是高利贷金融资本家,他们是最早的风险投资家。但是,这种“海盗式”殖民衰落是必然的,毕竟黄金是越挖越少,人也是越抢越少。
后期垄断者发明了在草药提炼液中发现罂粟有一种让人致幻和成瘾的功能,继而做起来了毒贩子业务,什么殖民贸易手段在贩毒面前都是小巫见大巫,其中就有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等,其在中国、印度、南美洲、非洲夺走的黄金白银去贿赂统治阶段内部官员,或扶持新兴小资阶层,推翻原有的封建主的“民族国家”形成所谓的“民主国家”,而他们取而代之成为没有权力制衡的垄断资本者,而“国家”开始蜕变为幕后资本家继续进行合法垄断的工具。在垄断资本家把持原料和国际贸易之下,在数百年前用炮弹轰开市场、殖民,和如今的垄断、疯狂送民主外卖的国际世界,其实属于同质的利益格局之下,只是垄断资本统治手段和烈度发生了变化。福山所谓的“历史的终结”换一种解读是“历史停滞”,如果碰巧生在非洲、中东或者南美,相信对于这一点感受会更为真切。
与西方的垄断是对外通过海盗式扩张性不同,古代中国的垄断是内卷式,这与后者严重依赖土地作为农耕文化是一致的。中国的历史在农耕时期的主要矛盾是农民是个体经营者,其奋斗目标是成为小地主,其中不乏是勤劳持家、经营有方的农民,作为全社会最基本的经营单位存在;其出路往往是送自家的子弟去参加科举当官护佑本族利益或通过姻亲巩固家族财产地位;而大地主往往是通过与权力、军功等的结合,通过“封地”形成大地主,大地主通过兼并小地主和农民形成“豪强”,豪强即一方的土地经济垄断者,他们采用出卖劳动力或金融手段(放贷生产资料和本金来获利),让破产的农民会以出售宅基地和自家人口作为大地主的家奴形式继续生存;豪强本身作为垄断者拥有征收赋税、蓄养奴隶和家丁的私人武装力量,这样的豪强越来越多、利益趋于一致,可以团结起来架空中央王权。
(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抗倭期间,嘉靖皇帝为凑军饷,与严嵩父子之间争夺江南赋税权)
而王朝由于不得不治理水患,防患外敌入侵、剿灭叛乱需要大量军饷和调度费用开支,还需要封赏官员、持续王宫地位的巨大开销,尽管垄断盐铁专卖制度和征税权,但是一旦由于无法从豪强那里获得更多的税收和军费开支,而只能从还没有纳入到垄断的散户农民那里征收,暴力征收引发民变,在内忧外患之下王朝迅速更迭,即使有明君圣主也在这种形势下也只能勉强支撑;而豪强利益集团则在动乱之中成为新的统治集团的中坚后盾,这几乎是成为2000年农耕社会的“兴亡周期律”。历史上几乎所有王朝都是败于国库无钱,但没有豪强会放弃自己的利益,哪怕国破社稷亡。
(《电影《柳如是》,一代文宗钱谦益跪迎清军进城)
即使在古代社会,中央王权与垄断巨头之间也是一对水火不容的关系,王权初期休养生息垄断地主资本在自由市场中积蓄力量不断扩张,“闷声发大财”;在王权中期,绝大多数士绅阶层是垄断豪门的代理人,在王权式微期,垄断地主往往是叛军的支助者和带路党;这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根源。
近代以来所谓反封建反王权声音很多是底层的呼声,其实同样代表了很多垄断资本的利益诉求,在他们看来,由他们把持盐铁专营制难道不香吗?!民国四大家族就是这么干的。
实际上可以清晰回顾,无论东西,整个欧洲近代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运动和中华民国的统治者都是垄断资本巨头,他们是反王权势力的胜利者,只不过民国在列强势力把持之下混得特别差,没有像其他垄断政权得以延续,其他的财照样发,韭菜照样割,还个个“洗白”了正义凛然。
03
工业时期的垄断分国营垄断和私营垄断两种不同性质
星哥并不希望大家不要一看到“垄断”就觉得很邪恶,正如我在之前文章所说,“垄断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换而言之,只有有经济活动就出现垄断,只是资源优势聚集效益和趋利的必然。
实际上在工业时期,东西两大阵营的对比,我们就可以看出,『世上的垄断只有两种,一种是国营垄断,一种是私营垄断。』
在工业阶段,西方垄断巨头势力相对于农耕时代对于土地和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垄断,逐渐扩张至自来水、电、管道天然气、石油、高速公路、通讯、钢铁、军工等多个领域,在私垄断领域由于是相对垄断和多个实体一起进行垄断往往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在美国实际上各个行业都有相应的托拉斯巨头,而这些巨头在面对人们的反垄断的呼声时候会扶持一些反垄断斗士比如著名的威尔逊博士竞选,等待他们上台之后再阻止反垄断法案出台,取而代之一些不痛不痒又繁文缛节的处罚法律,简直是把普通民众当猴耍。
在这些“强者”看来,很多概念是经商的忽悠工具,连他们自己都不会信,而所谓民主自由价值观是他们对抗处在公营垄断体制的社会主义阵营最好的宣传卖点,说到底是把他们所积累的公营资产装进私人口袋,因为当他们高喊自由准入以便于更好的兼并,这总是让很多创业者们无比感动的以为是为他们在发声,而浑然不知小散经营者也处在最先被吞噬的行列之中的,实在天真的有些可爱。在东欧苏联曾经一些国家后来无一不是在这种“休克疗法”之下彻底将国之财富重新送予国外垄断资本巨头以及包装在台前的买办。
我之前在一篇文章中写过,力量只有集中才是力量,而集中就是必须垄断,分散的结局无一不是被更强者吃掉。
当垄断只有放在真正代表民众利益的国家政权手上时才是好垄断,国家发挥公共职能通过征税来造福公民;当垄断被集中在私人手中时本国市场就是随时可以无下限收割的韭菜园子,国家只是垄断者的收税工具,并为其垄断领主服务。前者是后者的死敌,也是后者必须想办法推翻的对象。主张公营垄断的人被抹黑成为独裁者,主张私营垄断的学者被人追捧,在东方社会主义解体时候,到处上演一幕“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故事。
对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垄断归属权或称之为资本控制权之争,可以概括整个二战后与东西冷战和工业时期所有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实质。
04
启示:信息时代垄断巨头的走向两种可能性
后工业化时期,互联网是一种人们跨地区国界、跨行业门类可以在网络实现交流、交易的技术媒介形态,将全球用户和产业形态几乎都拉进一张网之中;互联网是近二十年来创新的大主场,各种各样的应用和技术层出不穷,使得所谓的虚拟“生态”已深入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思考方式。
而互联网作为一种失控的、开放的、互动的、去中心化的力量,是一种作为新事物所赋予的无政府主义设想;而对于垄断巨头来说,互联网则是更大层面实现资源集中的利器。乌托邦或黑客帝国是互联网开启的两种可能性,并同步进行。
由于,垄断不可能被自由散户所打败,只能被新的垄断巨头所取代,正如在美国所发生的,当微软、FaceBook、亚马逊、谷歌等成为美股市值的Top10的时候,他们的业务已经冲击了银行资本家、线下零售垄断巨头、媒体垄断巨头、通信巨头的利益,而面临了巨大的反垄断审查和巨额的罚款,这也是一种资本利益再次调整。
反观中国互联网巨头由于有政府长城的保护与甄别取舍,得以充分获取全球最大单一市场和十亿用户流量而无需面对外部已经形成垄断的强敌整合,可以说,几乎所有中国互联网巨头都得益于政府对本国互联网企业的保护,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远见,如果说现在是数字时代,那么欧盟和日本已经因为对美互联网巨头的完全开放已经丧失了本国软件业应得市场;国内互联网巨头一直作为新兴产业在过去享受着反垄断法如六脉神剑的日子,由此可以任凭互联网技术优势对线下尚不成熟的商业生态和产业进行整合快速成长为巨头,这也难怪互联网创业者大呼,“中国是全球范围内环境最好的创业市场”。
即使不引狼入室、支持谷歌亚马逊脸书等巨头产品涌入,政府如果有心管束本土互联网企业,仅仅严格执行很多法规就能够使得很多商业模式无从落地,比如各个网约车市场得牌照;比如各地质量监管;比如强制执行限塑令和城市道路交通的禁摩令外卖平台寸步难行;比如网络小贷平台多如牛毛,国家只要规定网贷消费不上征信基本上有消费欲望没有消费能力的年轻人能把所有网贷平台借破产等等。所以,所有的互联网巨头在遭遇反垄断法审查时,都格外的听话。挨打要立正,打是亲骂是爱,态度好就赢了一半。
互联网巨头是如何把去中心化失控网络世界整合成为商业帝国的,其途径当然是各个版块和赛道的投资和并购,逐渐补齐互联网巨头各个层面的短板,对新生的、有可能形成威胁竞争对手逐渐排斥出自身的势力范围或进行像素级的模仿,而其强大的资金势力和研发团队逐渐形成一个具备了事实上中心化能力的互联网垄断巨头。
互联网垄断巨头具备有三大独特能力:
(1)首先是大规模的用户账户以及数据资源,类似人的身份证和档案资料,相当一部分属于隐私信息,并且是结合人的定位、社会关系以及喜好等所有数据实时更新,而24小时的用户在线和手机权限扩张使得隐私数据是一个大问题;
(2)其次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已知信息,并且通过算法推荐预测未知信息,这是一件比肩神灵的未卜先知的能力,目前主要应用于内容领域注意力点击;推荐广告和商品,未来可用于直接塑造人的世界观与潜意识;
(3)最后平台模式本身的整合能力,目前企业本身很难再另起炉灶做工业互联网平台,大概率只能在互联网平台基础上进行数字化,目测在未来十年内所有企业数据也将迁徙至互联网平台上,届时互联网企业本身也将掌握各个企业数据;平台模式的盈利模式即征收“平台税”(我在2019年《如何快速看懂商业模式》一文之中首次推出“平台税”概念),除了像参与平台内部的企业征收平台分成外,也可以向获取收益的用户征收;这使得互联网巨头本身具备有驱动和影响现实产业的能力。
不妨总结一下:农耕时代的垄断以土地为核心展开,在工业时代的垄断方式是以人在城市生活的刚需消费品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原料为核心展开的;而在信息时代垄断是以“用户大数据”为核心展开的。
有此三种能力,数字垄断巨头作为金字塔顶层所发挥的能量将次于政府;并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单极垄断”已经被在工业时期就被证明目标过于明显,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众矢之的。而在很多领域都是双巨头即“双极垄断”才是垄断资本经过利益权衡的最终理想形态和格局定型。让用户拥有在不同版图、“数字帝国”之中切换的权利,让圈养于上的用户某种虚幻的“自由感”;这在手机和电脑的操作系统的底层搭建工作实际上已经完成。而在去年美国大选之中,推特和Facebook先后封杀了还在任上的特朗普总统,连同他拥有7000万粉丝瞬间清零也就标志着特朗普“社会性死亡”,从中可见垄断巨头对于数字账户生杀予夺的权力。
此前形成的《反垄断法》成立2007年,主要是本身站在工业时代立场上去考察大型企业在原料、技术以及价格层面上的考察,实际上,我国在工业时代实际上已经由于体制优势成功阻止了国外资本大规模的兼并,实行了关键领域公营垄断(有效防止了出现私人垄断),而对于民营领域整体式放活策略,所以反垄断法自然不会经常使用的到;而在互联网数字经济领域,采用的是免费产品策略,线上很多企业财务层面亏损居多,通过资本和流量加持手段运营,这使得工业化时期评估垄断办法失灵,因而在数据领域发生兼并行为难以显现。如果把《反垄断法》直接明确为《反私营垄断法》,能强化其应对各种新技术产生的新垄断巨头监管功能。
要知道,在信息时代用户大数据的垄断实际上基本掌握在私营企业手中,使得相应的监管很难真正切入,犹如隔靴搔痒;关于用户大数据的安全管理、商业化报备、第三方监督、多平台免技术隔离数据流通依然是当下所缺乏的,而从垄断巨头之间系统封闭性的打破的确可以改写当前互联网流量生态格局,但是要真正破除垄断副作用的办法实际上是鼓励有序竞争,甚至是国资亲自投资和扶持有颠覆巨头垄断技术的创新公司,逐渐在未来取代私营垄断巨头,数字人民币是一个相当有利的契机。如上所述,能够打败私营垄断巨头只有新技术形态下的新垄断巨头以及国营垄断巨头。
【结语】
当今互联网异常复杂,很多人如雾里看花,但互联网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反而会逐渐清晰露出其轮廓;有什么样的历史观才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如何理性看待当今世界,取决于我们对于历史垄断力量斗争是否有大致了解,本文只是从垄断与反垄断视角做了一些探索。
在读了很多年的西方哲学之后星哥觉得,中国与其他地区有一点区别是,中国在漫长更迭的历史延续之中进化出了一种整合、分化私营垄断的能力,这种能力确保执政者能够始终代表本民族的根本利益;在其他地方和国家常常容易被打断或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使得中国能够成为一个完全与西方异质的文明。很多人对反垄断不明所以,喜欢一堆乱喷,不以为然,或按以西解中视角做公知,或强行套用“吃大户”逻辑,其实都是误入歧途。
垄断从来都有,以后也会一直存在,幻想消除眼前的垄断企业社会就不再有垄断了,是很幼稚的。如何让国家控制私营垄断而不是被控制;如何国家垄断处于社会主流,私营垄断扩张处在有效监管下;个体和企业利用垄断平台的力量而不是被垄断所利用,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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