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里都是骗人的!千万不要高空跳水!
时间:2022-07-07 06:22:08 来源:科普之家 作者:李永乐老师 栏目:头条 阅读:21
我们经常看到电影里演这样的情节:一帮坏人正在追男主女主,二人被逼到悬崖边,纵身一跃跳入几十米以下的水中,逃脱了魔爪。
现实中,人从很高的地方跳入水中,会不会有危险呢?最近有一位老哥,在一座大桥上喊了一句"我先走了",就从桥上跳了下去。
入水时,老哥也没有采取什么压水花的方式,基本是屁股和后背入水。老哥入水后好久也没有浮上来。
其实,人从高空跳水是非常容易受伤的,大家千万不要再做这种危险的行为.我们从加速度角度给大家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1什么是加速度
我们知道,物体运动的快慢可以用速度衡量,那么如果物体速度发生变化,就出现了加速度的概念。加速度描述物体速度变化快慢。
比如有两辆汽车,都可以达到100km/h的速度,但是其中一辆汽车只需要5秒就能从静止加速到100km/h,另一辆汽车需要10s才能加速到这个值,这就说明第一辆汽车的加速度大,第二辆汽车的加速度小。汽车的加速度主要看发动机功率和扭矩,百公里加速时间越短,汽车的加速度越大,汽车的运动性能越好。顶级跑车百公里加速时间已经不到3秒。
如果汽车在高速运动时突然撞墙,那么人就很容易受伤。这是因为撞墙后汽车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停下,造成一个很大的加速度。
自然界有一个重要的加速度,那就是重力加速度。物体在只受到重力作用而发生自由落体时,加速度大小约为10米每二次方秒。也就是说:每秒钟物体的落体速度会增加大约10m/s。物体从开始下落计时,第一秒末速度是10m/s,第二秒末速度是20m/s,第三秒末速度是30m/s…
而且,这个加速过程与物体的轻重无关。传说伽利略在比萨斜塔上扔下了一轻一重两个铁球,这两个铁球一起落地,说的就是自由落体的加速度与质量无关。虽然,这个故事其实是后人杜撰的。
我们有时候习惯于把加速度写成重力加速度的形式。比如十倍重力加速度就是每秒钟速度变化100米每秒,20倍重力加速度就是每秒钟速度变化200米每秒。
2加速度由什么决定?
汽车的加速度由什么决定呢?牛顿告诉我们:物体的受力F等于质量m和加速度a的乘积,表达式是 F=ma
也就是说:在质量一定的情况下,物体受力越大,加速度也就越大。在撞车时候加速度很大,是因为汽车受到墙的巨大冲击力。反过来,如果受力相同,质量越大则加速度就越小,例如我们用同样的力推自己车,自行车很容易加速,如果推汽车,汽车加速就很慢。
所以说,如果人的加速度很大,就是因为人受到了很大的外力,这种外力会使人受伤。同时,人体的肌肉和骨骼会把外力传递到身体的各个部分,如果这个力很大,身体在传递力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骨折或者内脏受伤。
3人能承受多大加速度
那么,人究竟能承受多大的加速度呢?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感谢美国军医约翰.保罗.斯塔普。
斯塔普是一名美国军医,在美苏冷战时期,美国军队要研究飞行员在各种极端环境下会受到怎样的威胁。例如,在飞机升空、急速下坠或飞行员被弹射装置弹出的过程中,飞行员能否承受巨大的加速度。因为巨大的加速度就意味着巨大的受力。
斯塔普以自己为实验品,从1951年开始做一系列加速度实验。比如把自己绑在秋千的椅子上,然后让椅子撞击柱子骤然停下,检查自身受到的冲击和伤害。
1954年,斯塔普开始作大死。他坐上了超音速火箭车,在极短时间内加速到大约2倍音速,然后又在1.4秒内减速到停止,刹车加速度达到了460米每二次方秒,大约46倍重力加速度。
实验结束后,斯塔普的肋骨骨折,眼球差点没飞出来,视网膜脱落,因此还失明了一段时间。不过他也因此登上了时代周刊的封面。
通过斯塔普实验我们知道:人类能够承受的最大加速度也就在40到50倍重力加速度。超过这个加速度,身体各部分之间的作用力可以扭断骨头,造成骨折、脑震荡或内脏受伤。
为了减少加速度,人在从高处下落时都要采取缓冲措施。例如我们从5米高处落下时,落地速度大约为10m/s,如果我们触地后屈腿,或者打滚,使减速时间为1s,那么加速度就是十米每二次方秒, 大约是一倍重力加速度。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屈腿,而是直立在地面上,减速时间为0.1s,加速度就大约是100米每二次方秒, 10倍重力加速度,很容易受伤。
人在入水时,由于人的速度很快,水在短时间内难以向周围散开,于是会给人很大的作用力,这种情形就好像人跳到水泥地面上没有进行很好的缓冲一样,容易让人受伤。
4跳水的加速度
现在我们可以讨论跳水的问题了。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使用几个公式。
人从高处跳下时,高度越高入水时速度越快,根据运动学公式,入水速度v与高度h和重力加速度g的关系是:
在落地之后,会受到水面对人的作用力。这个作用力非常大,与人的形状、触水面积、速度等因素都有关系。根据实验结果,水面对人的作用力表达式为:
其中k为与形状有关的比例系数,A为入水面积,v为速度。
如此,就可以计算加速度了。入水时由于水面对人的作用力远远大于重力,因此人受到的重力忽略不计,人只受到水面作用力F的作用。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加速度
我们通过这个表达式发现:人入水的时候加速度a正比于触水面积A和高度h,反比于质量m。
如果高度越高,触水面积越大,质量越小,人在入水时加速度越大,人越容易受伤。反之,如果高度低、触水面积小或者人的质量大一些,入水时加速度小,人就不容易受伤。
那么,到底多高才是安全距离呢?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由于比例系数k通过计算很难确定,我们需要通过实验来得出结论。《流言终结者》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将一个假人脑子里塞入一个加速度计,并从h=50m处释放,让他自由落入水中,测量入水时的加速度。
通过脑子中的加速度计,我们知道了假人入水时的加速度,几次测量结果稍有不同,但是都在250倍重力加速度以上。
要知道,一次猛烈的车祸加速度也不超过一百倍重力加速度,人能承受的加速度不超过50倍重力加速度。果然,入水之后假人的腿断了,身体其他部位也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我们来看那位跳桥者。由于他入水时并未采取特定的姿势,所以入水面积与假人基本相同,我们再假设二者质量也相同。那么唯一的区别就是水面高度。跳桥者从开始下落到入水大约2.2秒,根据运动学公式可以计算出桥的高度约为25米,大约为流言终结者的一半。因此跳桥者入水时的加速度大约是125倍重力加速度。这么巨大的加速度一定会让人受伤。
有一种运动叫做高空跳水,男子高空跳水的高度是23米到28米,女子是17到23米。高空跳水运动员必须经过长期训练,普通跳水运动员哪怕是田亮、郭晶晶,也不敢尝试。在高空跳水时,运动员会将身体绷直,以脚入水,从而减小入水面积。例如如果在25米入水,面积减小为假人的四分之一,那么加速度就可以减小为大约30倍重力加速度,人体勉强可以承受。
5结论
即便是专业的高空跳水运动员,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出现事故。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讲,10米以上的跳水高度就极有可能受伤甚至死亡,高度超过50米普通人基本没有生还可能。大家千万不要被电影情节中男女主角悬崖跳水逃脱的情节欺骗了,千万不要轻易尝试高空跳水。
李永乐老师:北京大学物理与经济双学士,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硕士;北京市中学物理教师/物理竞赛教练。从教十年,培养清华北大学生200余人,国际奥赛、亚洲奥赛、国家奥赛金牌十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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