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声专栏:那扇巨门的后面,究竟是什么地方——《跳特》阅读评论
时间:2023-06-26 01:45:17 来源:科普之家 作者:高校科幻 栏目:科幻 阅读:243
前言:本期“希声专栏”,带来高校科幻平台科幻创作人才小组对史蒂芬·金于1981年,在《阴阳魔界杂志》杂志上发表的作品《跳特》的评价。《跳特》的故事发生在二十四世纪的地球,石油等天然资源已经所剩无几,有科学家发明了跳特,利用折曲的空间,从而做到时际旅行。进行跳特时,所有生物都必需麻醉,因为过去曾经有人有知觉下跳特,结果发疯了。理奇随家人第一次进行跳特,在好奇心驱使下,他避过麻醉的程序进行跳特,最终完成跳特后,他声称自己见到了永恒,然后就发疯被人带走了。
科幻创作人才小组为了与大家分享此作的无限脑洞,撰写评论如下。
一、为什么主人公的儿子明知道过去已经有人被“永恒”吓疯了还故意逃避麻醉想要体验一下?SK抓住这种心理又给读者带来了怎样的体验?
史雨昂(DaDa黑鹅):探索欲,好奇心,人无法拥有持续稳定的理性,对于未知事物探求的渴望常常驱动着我们忽视危险,最经典的例子就是人们没有看到“请勿将灯泡放进嘴里”的提示时通常不会有尝试这样做的欲望,斯蒂芬金抓住的就是这种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浮现的心理,和东南亚与日韩恐怖片中的部分恐怖感塑造源于相近的日常生活的背景氛围设定是一样的,排除jump face或血浆电影这种直接带给观众生理恐惧的手法外,人们往往会对于更贴近“自己”和“自己生活”的恐怖元素更感到恐惧,比如当我们看到作品中卧室门外站着“伪人”的时候,深夜意志敏感脆弱时就往往会联想到自己卧室门外可能也有伪人,进而带来生理与心理同步的持续性恐惧,这种恐惧是“真实”的,也是喜爱此类元素的作者最想带给读者的体验之一。
越子诚:在短篇中,主角反复提及,想知道老鼠发声了什么,这其实是一种共鸣效应,为最终解开答案作铺垫,其实主角就是观者的传声筒,只不过观者不能像主角那样直观的探索跳特。实际上,作者很有趣地设计了谜题,主角很好奇那种诡异的体验,而直到文末,这种体验也完全没有实感,而观者依然无从得知那种体验的具象感受,所以此时此刻的观者就是注视着老鼠穿过跳特的主角,实现了身份的交接,由此给人以一定的恐慌。
叶维:其实我也认同史雨昂的说法。勇气和探索欲还有好奇心一直都是人类生来就有的特质,并历来为人歌颂。但许多时候物极必反,好奇心和勇气会阻碍理性思维做出最优解。如果是在现实中面对这种情形时我应该不会让类似感性的部分表现出来,因为这是不够稳健的表现。但就这篇小说的表现而言,一,这能刺激读者的想象空间;二,节奏飞跃提升,拉高了作品的可读性和故事性;三,留白:让读者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一幕。联系前后两条故事线里的线索,自行脑补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最后发出“哦~原来如此”的感叹。最后一点是最厉害的。
白城:就好像恐怖片里总会有人作死触犯禁忌一样——为了满足角色的好奇心,但更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不出意外的话,谁不想看到一个惊悚令人印象深刻的意外呢?
金力:既是方便行文表述,的方式,又是丰富人物形象,使得人物更加立体的手段,正常人并非都是趋利避害的,在某些情况下,恐惧的控制力要超出其内心的理性,这种写法极大的提高了小说的可读性
周文熙:(1)SK个人作品风格。众所周知,SK以悬疑恐怖出名,因此安排这么个情节有迹可循,能让读者全身战栗。同时,也回应了前文马克对于是否讲给儿子瑞奇“跳特”的故事的犹豫。能给读者一种毛骨悚然,细思极恐的感受;(2)人的好奇心是人能走向宇宙的关键。没有好奇心,一就永远无法踏出第一步。无论是柯伦还是瑞奇。虽然好奇心重要,但也不能不敬畏。有些东西不是靠着一腔热血就能做成的,还需要有科学的思考与周密的计划。"
罗郅嵘:符合人物特点。儿子不停的追问,再加上结尾对儿子的描写,这是一个肯定会发生的结局。读者一直在等待意外发生,只是什么意外发生是个意外。
李辰宇:一言蔽之就是好奇心。和一般俗套的恐怖小说里作死的主角不同。SK笔下的角色通常都是长脑子有智商,行动出格却又合乎情理的。如果写一个见多识广的成年人各种计划内心挣扎地试图清醒通过jaunt会让人觉得刻意。但一个大胆活力旺盛的小男孩,对神秘的科学奇景,对父亲口中的永恒感兴趣而屏住呼吸就显得很合理。让读者站在角色的角度,也很可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这就是SK小说中的代入感。与那些喜欢通过描述血肉横飞展现恐怖的美式恐怖小说不同。SK的小说常会给人以心理方面和生理方面的双重恐惧。而最精妙的是SK的小说会让读者理解人物。读者不会像蔑视二流恐怖电影里没脑子作死的家伙一样蔑视角色。合上书页后读者也会怀疑自己在书中的情况下难道真能做出更好的选择?代入感,怀疑感,无助感。交织在一起,成为SK留给读者的深刻恐惧。
高正扬:(1)一种好奇心+逆反心理,“经历即死”的心理体验究竟意味着什么?父亲的反复强调,反而让儿子更加萌生了以己一试的想法;(2)我认为这个情节关键在于打破“传说”与“现实”的界限,让存在于讲述中的异象突破文本来到观众面前,就像冒险小说里主角们终于看见古老传说里所描述的怪物……“所闻”与“所见”终究不同。
张楠楠:依我所见,这样的行为是好奇心+侥幸心理双重叠加的结果。作者抓住这种心理,一是使人物形象更加完整,同时形成反差(因为前文好奇心表现得最重的是帕特里夏而不是瑞奇);二是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使得结局更富有冲击力,从整篇文章上看也能使得等候室这一条线不那么平淡。
二、跳特用了大篇幅描写较为温馨的日常对话,在结尾处剧情急转,这种结构有什么好处?我们在写作中可以如何模仿?
史雨昂(DaDa黑鹅):结合个人的创作尝试,目前认为这种大篇幅日常温馨内容+突然急转的结构可能是有两个目的,排除部分创作者无意识的设计,其一的目的是对文学的尝试,以优美流畅或朴实贴切的文字完成对于小说世界背景、故事发生场景氛围与细节、与情感产生同向或反向体现、塑造丰满真实人物(以及炫技展露个人文笔水平)等等效果的追求,《跳特》中的最后剧情的急转主要是为强化小说核心“跳特”中“经历永恒”这一核心设定,但个人认为在我们目前写作中这种结构很难驾驭,一是文笔可能无法较好支撑前中期推进较慢的故事情节,二是容易写成机械降神,需要在看似普通的内容中添加大量信息,三是不太符合目前中国读者相对急躁快节奏的阅读习惯。
越子诚:我们从最近比较火热的“新怪谈”可以发觉,心理式恐惧的塑造源于反期待,平静的生活水面下暗潮涌动,作者借主角的嘴也说出来了,虽然跳特至今没有发生过事故,“但是万一呢”,所以其实前面的叙事也不是完全温馨的,老鼠的体验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高悬,让最终作者彻底疯狂开始狠狠地乱写(指情绪)变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叶维:有足够的空间去铺垫和塑造人物。最后达到一种豁然醒悟细思极恐的效果。既需要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故事结局。这种写故事的方法比较常见的叫法就是欧亨利手法。善于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下伏笔,作好铺垫,勾勒矛盾,最后在结尾处出现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史蒂芬金吸收了这种手法的精华,借用科幻设定的背景,并融入自己擅长的恐怖小说特色,展现出了一个无比精彩的结尾(我就不书透了)。让人拍案叫绝。要模仿或者创作类似的故事,首先要对欧亨利手法进行鉴赏,拥有一定语感后,带有针对性地多加练习,大量地练习才有效果。反正现阶段的我写不来。
白城:悬疑惊悚的故事,若想起到“读者一身冷汗”的效果,必须把握“日常”与“非日常”的差异。正因为日常的写实、可靠,才能让读者对于角色被抛入非日常的意外一事感同身受。比方说《月姬》,比方说这篇。如果日常部分刻画得不够扎实,就容易让读者觉得疏离,“也不怎么吓人嘛”。题外话,我觉得克苏鲁神话、聊斋志异现代人看来“不吓人”也是类似的原因,当年的“日常”对于现代人来说太陌生了。
金力: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手段能使得作者有足够的空间发挥自己的叙事技巧和渲染气氛的才能作者在这方面的才能是极为人称道的优秀。
周文熙:这就是戏剧性!永远不知道未来和意外哪个先来。这种大起大落的写法也是SK的迷人之处,于无形之中突施冷箭,毛骨悚然之后又开始了思考,这样处理很有意思。
罗郅嵘:我其实不太认同前文均为温馨描写,在描写老鼠的时候,其实是有一种“冷静的恐怖”。结尾急转而下,很符合史蒂芬金的以恐怖小说的特点。如果在写作中要模仿,需要有很强大的悬念设置和埋伏笔能力,才会让结尾不显得突兀。我觉得这篇文章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结构特点,就是借他人之口讲故事。读者同时进入了两个故事,和角色一起产生疑问。
李辰宇:与其说是温馨,不如说是直叙。嗯,借用一下上次研讨会听到的评价:“一个不贴近现实的陌生环境要让读者接受是很难的。”前部分的叙述如此之长,可以说有暗示人物形象,可以说有基调铺垫。但我觉得最多的其实就是补充设定。jaunt作为一个完全来自于作者想象的东西。作者必须要用足够多的笔墨来让读者熟悉它到底是什么。所以作者才会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描述jaunt是如何被发明,作者才会去描写jaunt怎么成为常用工具,怎么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否则最后也难说给读者带来恐惧感。不过嘛,我个人认为前面部分的描写还是有些冗长。若不是冲着SK的名号,应该很少会有人耐心地读完。不过SK在最后没有让我们失望,以一场精妙绝伦的惊悚演出成就了jaunt的完美收场。
高正扬:我同意罗郅嵘同学的看法,文章前半部分并不能算温馨,而只是一种“有距离感”的恐怖(男主持续的隐忧+小白鼠的惨状+受试者的疯狂),实际上在突转之前,紧张程度就已经逐渐铺垫,所以使得结尾顺理成章。这种结构能够给人一种在高潮处收尾的完满阅读体验,同时前后形成鲜明对比。从模仿的角度,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先期的铺垫与氛围营造,本文的结尾并不像欧亨利式的“意料之外”,是读者意料之内却又不可或缺的,是前文铺垫的延续。
三、《跳特》前中期并未展露太过博取眼球的内容,这种结构虽然有自己相对独特的好处,但似乎并不适应当今中国部分读者快节奏的阅读习惯,我们在写作中应该如何处理两者的平衡?此类结构是否有可能用前中期的日常普通内容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怎么做?
越子诚:其实我感觉这篇挺商业的了,鹅佬说的这个问题在现在的华语科幻作者身上更加突出,跳特中的设定寥寥几笔讲完,重点放在了叙事的安排上,而现在的作者光设定能扯好几个篇章,旁征博引,然后叙事又很无聊。所以在商业化、快节奏的浏览体验中,作者可能需要学习戏剧化的处理思维,首先就是有没有设计盒子,开篇是否有一个强有力的悬念抛出,而主人公是否有强烈的动机和执念去探索谜题,加上有趣的对话和精致真实的描写,一定能够吸引到人,最起码不应该通过人物的对白阐述设定,亦或是直接旁白大篇幅进行解释,设定应该伏线千里,在最后揭开就可以了。跳特采用的手段就是“啊,永恒比你想的还要更久一点”
叶维:我觉得是可以做到吸引读者注意力的,如何权衡好慢节奏叙事和快节奏叙事,写点突发意外就好了。比如,一个普通的日常,早上她走在上班的路上,背着一个松垮的腰包。这就是一个平淡的情节。但可以加点意外行进来,比如,这时,一阵狂风吹了过来,她赶忙举起手想护住头部,却不料还是晚了一点,假发被吹落掉在地上,露出光秃秃的头颅。打这个比方是想说,多加点意外性的情节能一定程度上吸引读者,还能留下悬念,这个“人”怎么了?为什么光头?因为正常人都不是这样。还能塑造人物,原来她是白血病患者,很悲惨,原来她是个演员,自负等等。但这种意外性不能影响到主干的剧情,迅速过一遍就行。比如她赶忙蹲下身,捡起假发重新戴好在头上,又继续上班去了。这只是其中一种快慢平衡的可能性,还有很多方式。怎么创作则需要结合作者自己的思考。
白城:这篇就还挺注重层层深入,勾引读者的。这方面值得我学习……
周文熙:我个人觉得还好吧,双线叙事,现实与过去交织。一边是和家人旅行的温馨日常,一边是科学狂人的研发历史。如果想吸引的话,我觉得可以开始就蒙上一层悬疑,比如可以让工作人员强调跳特需要保持麻醉状态,然后引出整个故事的叙述。
罗郅嵘:那咋办,还能咋办
李辰宇:能写出广受欢迎的作品的作者当然有自己的答案,不幸的是我不在此列。
高正扬:其实我认为前半段并不完全日常……吸引我读下去的一个关键点其实就是设悬——“跳特”到底是什么?而作者并没有在结尾才揭示,而是在中端就点出是传送门一类的东西;然后又抛出两个新悬念,即跳特的原理和生物为什么不能通过跳特,接着再逐步解答,解答完之后就是结尾了……这段我觉得很像某些侦探小说里案发前主角所经历的一系列怪事——在日常之下,似乎有什么将要发生,却又不知道何时以何种形式发生,这是足以吸引读者的。如果从仿写的角度,可能我会稍微修改一下叙事结构,例如强化悬念或采用一定的倒叙(例如开头写男主“永远忘不掉儿子那天xxxx的样子”……)。
四、关于“永恒”,《跳特》故事结尾主人公的儿子历经了“长跳特”的相对无限的永恒最后灵魂会变成什么样子?假如我们真的需要在“永恒”之中生存和生活。我们应该怎么样面对不断向前的“永恒”?当所有人都是永生的时候,永生会是诅咒还是祝福?
越子诚:宝树老师的《时间之墟》中探讨了一定程度上的永生,所有人被困在同一天里,哪怕死了第二天也能复活,这样过了无数岁月整个社会的演变,可以看看这本,给我童年带了很大的创伤(不是)。
叶维:不喜欢永生,因为永生很孤独,同伴和熟悉的地方都会离开自己。很多科幻作品都有讨论这个命题,这里就不举例了……但相对于生物意义上的永上,我更向往数字化意义上的永生,因为只要在现实世界里调好参数,进到在数字世界里就能过我想要的生活。生物意义上的永生只是我个人的永生,周围的事物还是会凋零。但数字世界不会。当然前提是进了数字世界之后我记不清在现实世界中的记忆,否则那样就毫无意义~
白城:题外话,尼尔盖曼的《睡魔》里有一篇讲的是一老兄和神打赌获得永生,神赌他会厌倦。结果这哥们经历人生种种大起大落大起大落,数个时代,依然活得有滋有味。即使最落魄的时候,也表示“这可比死好多了”。《时间足够你爱》里的男主也是个永生者,光是与不同的妹子(养女啊,机娘啊,自己的几千代后裔啊……)恋爱就够他快活。很多人都觉得永生会带来厌倦,但永不厌倦也不失为一种挺不错的可能。
周文熙:个人认为瑞奇的意识是在长的难以想象的时间尺度下待得太久了,所以发疯的。他的“灵魂”是空虚的,因为他没有肉体做有意义的事(参考《一日囚》),只有灵魂在时间里漂泊。永生是没有意义的,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注定存在诅咒,享受当下,在有限的时间做最多喜欢的事情就足够了。
罗郅嵘:其实就我感受,这篇文章其实说他不是科幻也不为过。文章的条特都是一个凭空出现的设定,只是作者用强大的能力把他架空的很真实。同时,我们也很难说文章在讨论永恒这个话题,毕竟结尾儿子的肉体老去于前文的描述无法对应。我觉得这篇文章就是一篇优秀的通俗恐怖作品罢了。
李辰宇:感觉永生带来的问题还是挺多的。作为热爱生活的青年,要我在永生和会死之间选我当然选永生。可永生者会不会衰老呢?永生者会不会繁衍呢?永生者会不会死于意外呢?要认真把这些都讨论到的话,周六中午前肯定是来不及的。而且我认为呆在jaunt里也不能叫永生,那叫永恒监牢。
高正扬:这个“永恒”让我想到两个东西,一是黄粱一梦,人在梦里经历的时间流速不同于现实;二是在极其黑暗幽静的环境下,即使过了很少的时间,人也会觉得很长。所以我觉得“跳特”里很可能是一种“假永恒”,只是把黑暗密室的环境放大了很多倍(否则很难解释为什么记忆仍然保存)
二三两小问我想合并一下,就是当人人永恒的时候,永恒是否还有意义?现在的永生是相对于短暂的生命而言的,人类短暂的生命,对蜉蝣而言也可能是永生……对时间的感知是很玄妙的。同样,“祝福”与“诅咒”也是一个相对他人处境的概念,人人都有的“生存”又是祝福还是诅咒呢?当永恒普遍化,我想它就会成为一个中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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